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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医学院党总支建设工作条例

来源 : 时间 :2010-09-19 00:00 点击 :

  • 【制度建设】医学院党总支建设工作条例

    党总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总支部书记在党总支部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总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总支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总支部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总支部会议,将党总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总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负责抓好党总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党总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工作。

    (四)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党总支部成员和党员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与党总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团结同志,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职工的思政治工作,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统战工作的相互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六)负责完成校党委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部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二)了解和掌握党总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部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三)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部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四)根据党总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五)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六)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部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三)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四)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党支部工作任务及职责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建设

    1.党支部班子每届任期一年,每年6月初换届,党支部书记由理学院党委任命,其他支委由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评选优秀党员由:(1).党员自我总结; (2)党员之间互相评议;

    (3)根据条件,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 (4)报上级党委等程序进行。

    三、党支部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党员的教育工作。

    1.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活动能力,增强守纪、守规和守法意识,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又红又专的大学生。

    2.党员教育的实施:坚持党性与思想性相结合,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实践行为规范先进性。通过每年3月份的“党员再教育”或“重温入党志愿书”活动实现。

    (二)日常性的党员管理工作。

    1.掌握党员基本情况:

    (1)建立党员的自然情况登记册;

    (2)建立党员写实档案;

    (3)建立党员汇报思想制度(每学期交一份思想汇告)。

    2.党费的收缴与管理:

    (1)党员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

    (2)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按月交纳。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3)按规定的标准交纳(学生党员:1元/月)。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4)党支部一般不留存党费,如数上交党总支再交上级党委。

    3.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学生党员因毕业、参军、入学等原因,必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应由学生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由党员本人亲自到理学院党委办理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了新单位立即交给党组织。对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4.民主党员评议,应注意掌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二是民主公开;三是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2.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一是党性原则;二是重在政治表现原则;三是入党自愿原则;四是个别吸收原则。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五、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一)党支部的组织制度。

    1.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制度等方面。以上由各分支部根据党章与本支部情况制定、执行。

    2.党员管理制度,包括党员教育制度、党籍管理制度、党员评议制度、党员群众联系制度、党日制度、党员登记制度,由各分支部具体制定、实施。

    (二)党支部的生活制度。

    每个党支部要定期开展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制度,一般每两周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部大会,每年5月份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生活力求形式多样,但不违背党性,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杜绝形式主义。

    六、党小组管理条例

    (一)党小组的性质: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党支部领导下的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是作为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在党组织内部存在的。

    (二)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1、组织和指导党员坚决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积极地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

    2、定期开好党小组会,适当组织党小组活动;

    3、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使党小组真正形成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

    4、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服务活动,教育党员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配合支部做好日常的党务工作(展组、考察、考核、评议、缴费等);

    6、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小组的作用:

    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团结、教育和管理党员,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支部布置的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支部决议得到贯彻执行。

    (四)党小组长的职责:

    1、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理论;

    2、召开党小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经常检查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

    3、组织党员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4、经常搜集党员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本小组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安排支部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议、决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支部的战斗力。

    (四)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与支委会和同级行政(业务)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妇女、统战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共同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学生党支部党支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同共青团和其他社团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