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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医学院关于院务、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来源 : 时间 :2010-09-19 00:00 点击 :

  • 【制度建设】医学院关于院务、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医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依法治校,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促进改革和建设的发展,根据学院校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医学院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院务、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实行院务、党务公开的意义

    实行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是医学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落实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措施;是推进依法治校、加强院部内部管理和提高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院部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效措施。

    二、院务、党务公开的体制与机制

    医学院实行“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执行小组组织实施,科、中心、教研室各负其责,监督小组检查,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其中,党务公开由党总支重点负责,各基层党支部紧密配合,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党总支对院务、党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宏观指导、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决策;分解公开事项,落实责任;根据师生员工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补充、修订院务、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正确把握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各方面的指导、协调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行政领导要把院务公开纳入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计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为校院务公开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工作条件。

    (三)执行小组承担院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组织沟通协调、信息公开、通报情况等工作。

    (四)科、中心、教研室负责人为本部门院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院务公开工作负全责。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负全责。

    (五)分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组成监察小组,对院部实行院务、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以及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和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巡视、检查、监督、考核。

    (六)院部通过分工会、教代会等群众组织动员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院务、党务公开,推动和监督院务公开深入开展。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与重点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

    1、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

    2、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操作标准;

    3、院部制定的办事制度、办法、要求以及办事的步骤、时限等程序性规定和处理结果;

    4、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

    (二)院务公开的重点:

    向院内公开事项:

    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有关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发展规划、学期党政工作要点;

    3、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举措及其实施情况;

    4、学科建设、专业及专业面向设置和调整;

    5、教学管理、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6、科研管理、科研项目审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

    8、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干部任免、人事变动、人才引进、教职工聘任、考核、晋级晋职、职称评聘、重点岗位人员确定、工资津贴福利、年度评比及奖惩、公派出国进修访问等相关事项;

    9、学生管理、学生奖贷助学金评定、学生奖惩、毕业生就业、学生收费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教育、专项经费及其他收入的收、支与管理使用情况;

    (1)收入情况:行政拨款、各类捐资和创收等。

    (2)支出情况:教学和科研经费、教职工津贴、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劳务费、劳保用品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支出。

    (3)“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收费项目、标准、上缴情况、增加办公经费比例等。

    11、大宗办公用品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验收结果及使用效益;

    12、对外学术交流、技术开发合作项目、院内外合作办学等;

    13、领导干部的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住房、通讯工具等执行规定情况;出国(境)、公务接待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14、其它需要公开的有关事项。

    向社会公开事项:

    1、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

    2、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就业等;

    4、有关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举报、投诉、监督电话。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总支及党支部的组成、分工情况,主要职责,调整变化情况;

    2、党员发展情况;

    3、党费使用情况;

    4、党员处理情况。

    四、院务、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各种会议。通过领导班子会、总支委员会、全体教职工会、党员大会、教职工或学生代表会等形式公开校务、党务。

    (二)建立视听咨询系统。设立院务、党务公开栏、发放咨询材料、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开通咨询电话。

    (三)传播媒体。通过晨煦报、校园网络或通知书、家长信等。

    (四)其他形式。开通举报、投诉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等。

    五、院务、党务公开管理程序

    (一)新增院务、党务事项的公开程序:系(所、室)或党支部分别提出项目、起草内容、有关部门会同审稿、主管领导或党总支相关负责人签发、执行小组备案、并采取相应形式公开。

    (二)已公开院务、党务事项的修改程序:系(所、室)或党支部提出意见、主管领导或党总支相关负责人签发、执行小组备案、并采取相应形式公开。

    六、院务、党务公开内容的公布办法

    (一)需要通过文件形式公开的内容,由执行小组对文字和行文规范进行把关,并按程序审批后印发。

    (二)需要通过会议形式公开的内容,由执行小组根据会议的性质、规模与系(所、室)或党支部共同协商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需要通过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加盖院部公章或党总支公章后,予以公布。

    (四)需要通过网络、广播、院刊等其他形式公开的内容,由执行小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共同做好发布工作。

    七、院务、党务公开设施和资料的管理

    (一)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公开栏,设在科技大楼在楼道的橱窗内,日常维护与管理由执行小组负责。监督举报信箱设在办公室门口,由监督小组负责管理,并定期开箱收集、汇总教职工意见。

    (二)院部的公开材料由执行小组负责准备。

    (三)在公开栏公开的材料,每期展示时间一般7至15天。如需缩短或延长,要经领导小组同意。公开栏材料在展示期间,未经执行小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覆盖或涂改。

    (四)公开材料展示完毕,由执行小组负责收回、保存。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对公开材料进行查询。

    八、本实施意见由医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和党总支委员会分别讨论通过,通过之日起试行,由院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学院党总支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