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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7年征兵工作方案
医学院2017年征兵工作方案
2017年全国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国防建设,增强服兵役观念,提高兵役征集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省征兵办下发学院任务,学院对各院系要求,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指定医学院征兵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权海
副组长:饶剑辉 李涛
成 员:李开群 熊锋 邓敏 罗艳群 肖宇全体辅导员
二、征兵对象
具有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17年9月入学新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往届生也可报名参加。
三、征兵标准
1、年龄:新生年满17至21周岁,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应届毕业生17至23周岁。
2、身高:160cm以上。
3、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四、报名时间
即时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8月5日(在校生在6月10日完成)。
五、工作流程
1、组织宣传。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通过QQ、微信、短信等形式宣传政策、入伍流程等。
2、兵役登记。所有符合条件的男生必须在“全国征兵网”网上进行兵役登记。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兵役登记信息表,5月23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上交学生科。
3、现场报名:兵役登记完成后,到学院武装部(勤政楼117室)进行现场报名,并由学院武装部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在“全国征兵网”的填写。进入应征报名模块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预征对象存根表一份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打印两份。备注:《登记表》在校期间鉴定意见、责任人签名、联系电话,由辅导员填写二级学院加盖公章,单位盖章为学院公章。(咨询:郭砚15392811898)
4、初检、初审:为方便我院应征学生(6月10日前报名),争取在放暑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工作。参加初检、初审时,学生将《登记表》、《存根表》、《申请表》交给初检、初审工作人员。
5、经初检、初审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定兵,市人武部在网上进行预定兵同步确认,院武装部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6、学生确定为预定兵后,财务处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学工处负责审核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7、体检:院武装部组织未参加初检、初审的学生接受市武装部的体检。
8、政审:院武装部组织身体合格的学生接受市公安局的政治考核。
9、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双合格的学生,由市征兵办批准入伍,按上级要求于2017年9月奔赴部队。
10、学生确定入伍后,将两份《申请表》、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毕业证复印件),于10月9日前寄到院武装部,以便申报学费资助。
仙桃职业学院医学院
2017年5月15日